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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 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货物运输中,各位卡友应注意以下事项: 上路前“五必查” 1、车辆号牌安装完好,安全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放置正确,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齐全有效、随车携带; 2、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反光标识、侧后防护装置完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
3、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等安全系统符合运行要求,车胎规格合规、磨损正常、未使用翻新胎; 4、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完好,处于关闭状态; 5、驾驶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齐全有效,随身携带。 安全行车“五注意” 1、选择合理的、通行条件较好的行驶路线,远离城镇、居民区,不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 2、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要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 3、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km/h,普通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km/h,夜间、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与前方车辆保持合理的行车间距,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大间隔距离;
4、行车途中不得随意变换车道,高速公路行车要在规定车道行驶; 5、驾驶人要保持注意力,每驾车2小时左右应停车休息,并及时查看车辆技术状况,确保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应急处置“三要求 ” 1、出现车辆故障、事故、危险货物漏撒等紧急情况时,要根据货物的爆炸、易燃、腐蚀、剧毒、放射等不同性质,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
2、车辆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要按规定开启危险警报灯并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同时打开示廓灯和后位灯; 3、个人无法处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尽可能空旷、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及时报警和向本企业报告,报警时应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和泄漏情况,便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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