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22   来自:   浏览次数:1007

1.目的

为了车队操作人员的安全规范操作,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及时揭露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必要手段,为此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车队相关操作人员的管理和对安全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领导。模范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企业安全检查组织

3.2车队调度负责对公司所有危险品车辆运输业务实施操作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包括危险品和普通货物的运输);同时负责公司内所有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证件的管理;

3.3车队驾驶员负责将货物(包括危险品普通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到目的地,并确保客户满意;

3.4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方面的检查,并保留相关书面记录;

4.工作程序

4.1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又称全面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由公司总经理或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召集有关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参加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

4.1.1每年的2月和9月由综合管理部将检查的具体项目的计划书制定完毕,提交给总经理审批,通常审批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1.2总经理最后确定检查团队的具体人员名单,每年的3月和10月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开始进行;

4.1.3检查团队根据检查计划书对全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组长根据具体的项目,将检查任务分配给团队内的人员,并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监督;

4.1.4检查人员必须将其检查的实际情况记录在案,并签字确认。待检查人员将所有检查项目检查完毕后,由检查组长召集所有检查人员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型式留底,通常检查的时间不超过一周;

4.1.5检查组长将检查结果总结完毕后,应组织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共同讨论此次的检查结果,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讨论和改进;相关书面文件复印一份,交综合管理部留底;

4.1.6检查团队对于各部门不合格情况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如未按改进措施操作,应立刻责令其改进。

4.2节前安全检查又称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三次,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召集公司各部门经理组织各部门进行的节前安全检查。

4.2.1根据季节的特点和某一时期的某项工作规定,安排在每年的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定假日前进行检查;

4.2.2在长假来临的前一个月,由综合管理部将检查计划按部门分发至各个部门经理或主管处,由各个部门经理或主管根据日常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此次的检查计划提出意见或建议;如各个部门经理或主管对综合管理部所发出检查计划有改动的,应在一周内与综合管理部确认并达成共识;

4.2.3各个部门经理或主管根据最后确定的检查计划对本部门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实际情况进行书面记录,通常时间应控制在一周内;

4.2.4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将检查的书面记录进行整理,并在检查后的一周内召集本部门内的全部人员召开部门会议,对此次的检查结果进行讨论,把需要改进的项目提出,与部门内人员共同研究如何落实;

4.2.5在长假前一周,各个部门经理或主管须将此次检查的书面记录和会议讨论的记录交综合管理部留底;

4.2.6综合管理部将此次检查的结果汇总,向总经理汇报,并对于检查中需改进的项目进行跟踪,如未按改进措施操作,应立刻责令其改进。

4.3重点检查,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车队调度和车辆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配合进行的检查。

4.3.1针对危险品货物的运输和在运输中所涉及到特殊的作业设备,以及操作现场所进行的检查。包括对车辆、电器、起重机械、叉车、维修设备、危险品运输与仓储等安全方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检查的形式以不定时的抽查为主。

4.3.2综合管理部和车队主管以及维修组长根据现场实际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流程,制定检查计划;

4.3.3综合管理部经理和车队主管开始检查,并做检查记录,通常应在一周内完成;

4.3.4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项目,应开会讨论改进措施,以及改进措施如何落实;

4.3.5综合管理部将此次检查的结果汇总,向总经理汇报,并对于检查中需改进的项目进行跟踪,如未按改进措施操作,应立刻责令其改进。

4.4经常性检查,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季度对车辆进行巡回检查。

4.4.1维修组长每季度必须对公司所有的车辆进行不定时的考评检查;

a)   维修组长根据《车辆安全检查记录》上所列项目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在相应栏目内打分;在下一季度前,将所有打分完毕的表格交安全培训员。

b)   安全培训员将上缴的表格装订成册,并把表格与车辆清单核对,是否还有遗漏,如有遗漏必须立刻补全。

c)   安全培训员必须对上缴的表格认真检查,并对分数过低的车辆进行统计,同时在2周一次的驾驶员教育培训上,与驾驶员和维修组长进行沟通。

4.4.2安全自检,公司各部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安全自检,作好检查记录以备查考,不安全隐患,要逐条登记.

5.检查的相关规定

5.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全面、专项,重点检查应根据按级负责,逐级“挂号”,实行“五定”(定期整改、定执行人员、定完成期限、定工作要求、定期清理),建立相应台帐,跟踪抓好处理。对经常性应建立记录表,定期统计分析,采取切实措施纠正。

5.2检查人员的权利义务

5.2.1职权。对生产现场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有教育和纠正的处置权,并开具违章通知单;对危及职工生命和资产安全的隐患问题有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完成跟踪查询的监督权。

5.2.2义务。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耐心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企业有关领导;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及时转交有关部门。

6.以上所涉及到的书面记录至少须保留1年。各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任何人不准许以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等,对劝阻不听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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